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10-15 11:21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桂林市秀峰区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桂林市秀峰区户籍;
(二)持有桂林市秀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桂林市秀峰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
(四)在桂林市秀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桂林市秀峰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桂林市秀峰区负责认定秀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受理所有符合前文认定桂林市秀峰区对象范围申请人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73-2835306,咨询答疑QQ群:724351844、(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至11月29日16:00
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
教师资格确认(全程网办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5日9:00至11月29日16:30
颁发证书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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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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