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4-09-24 09:41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民办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教科研机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及时间
(一)注册对象
1.全市各级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
2.全市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3.全市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含教科院、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电化教育机构(含教育资源配置中心、装备站)、教育督导评估中心、招考中心、研学中心、学生资助中心、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单位)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注:以上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首次任教使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合格条件。2024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拟将退休或已退休人员和首次注册未满五年人员不参加本次注册;龙岩市市属学校注册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
(二)注册权限
教师资格注册须由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所在单位集体办理,经单位现场确认后,报单位所在地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初审注册,县(市)区教育局受理、审查并提出注册结论建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给出注册结论。为顺利平稳开展注册工作,各有关单位在知晓本通知后,应立即将有关内容告知本校教师。
(三)注册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合理规划,设置定期注册网报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网报结束时间不得设置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1.信息系统注册开放时间:9月18日-12月11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时间:9月25日-11月14日;
3.市局复核时间:11月14日-11月20日;
4.省厅终审时间:11月21日-12月11日;
5.注册贴申领时间:另行通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7:00-24:00。以上时间设置如因系统规划需要临时调整产生变化的,各环节具体落实的时间则以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时组织开展本区域有关单位定期注册工作,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有关信息。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岗教师注册前需在岗一年(含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所要求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注册有效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或规定的等量学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到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教学工作量;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但经所在用人单位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除外;
3.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4.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5.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注册有效期内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五)对“低段高聘”“高段低聘”“科证不一”“一人多证”“无资格证”等情况的人员,按如下办法注册。
1.对“低段高聘”的,即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的(包括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在其他学段或其他岗位任教的),首次注册时可先给予注册合格结论,并限期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相应学段任教。首次注册后再进行定期注册时,仍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不合格;
2.对“高段低聘”的,即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给予注册;
3.对“科证不一”的,即现任教学科(专业)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专业)不一致的,可给予注册,但应注明实际任教学科(专业);
4.对“一人多证”的,即持多本证书的,申请人可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结合本人意愿,选择与现任教岗位相一致(或相近)的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5.对“无资格证”的,即没有任何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限期取得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给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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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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