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anjin.hteacher.net 2023-10-16 17:58 天津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申请流程
为方便教师申请,各区教育局将统一进行部署,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完成网上填报信息、提交纸质材料等事项。
(一)网报(10月20日—11月3日)
学校组织教师网上填报注册申请信息。教师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上办事”,找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栏目,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二)确认(10月20日—11月7日)
学校根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齐全性,给出确认意见,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
(三)初审和公示(11月8日—11月30日)
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给出建议注册结论,并在区教育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核(12月1日—12月10日)
市教委和滨海新区教体局对已完成定期注册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滨海新区教体局对滨海新区范围内的申请信息进行复核;市教委对除滨海新区外的全市申请信息进行复核。
(五)终审(12月11日—12月15日)
市教委根据复核情况作出复核终审结论。
(六)发放注册贴(12月20日前)
区教育局领取定期注册贴,打印后粘贴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并加盖公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区教育局归档保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首次注册合格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注册至退休年度。超过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再注册。
(二)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岗任教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注册中发现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或存在应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其他行为的,应先依法进行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处理,再作出注册结论。
(四)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注册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注册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在学校和所在区的定期注册机构。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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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 2023年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学校名单 |
2、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问题解答 |
2023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天津市2023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81/a6974203237458.html?t=16974502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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