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24-10-22 10:58 四川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不得超过2025年7月31日取得并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4)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由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6)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网上缴费
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每笔试1科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不能更改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参照附件2进行办理。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1月4日17:00点前)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3:1开考比例的,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8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考生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由报名网站向报考者退还。
(四)打印报名表
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笔试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定实施;管理岗位面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和《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时间90分钟)。报考综合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报考者放弃其中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2012年版),《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2024年省人社厅发布)。
3.开考比例。缴费成功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教师岗位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其他岗位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24日(星期天)。
在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一代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责任由本人自负。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拟定于12月中旬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正常参考被记为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提交核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6.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等项目人员,在四川省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健委)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曾经拥有“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等经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享受加分有关政策,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均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查询笔试原始成绩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遂州中路682号1405办公室),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卫健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考信息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本次考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市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的8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其中1科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审查面试资格。由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验证。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打印的《报考信息表》及报名时要求准备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当场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管理岗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核)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因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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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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