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eacher.net 2024-09-24 14:31 中国教师资格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对于新课改提倡的“以幼儿为中心”,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以幼儿为中心”是幼儿新课程改革的要求,重在强调教师要发挥幼儿的主体性,促使他们全面、和谐发展。反观现实生活,我国幼儿主体性缺失的现象仍较为严重。因此贯彻该理念是非常有必要,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以幼儿为中心”,促进了儿童身心发展。3—6岁的幼儿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期,幼儿此时能感受到自己的主体地位是否被尊重,直接影响到后续身心发展。
(2)“以幼儿为中心”强调了师幼关系不是简单的控制与服从关系,教学活动也不是教师或幼儿的单边活动,而是参与式、引导式的活动,这种参与性可以促进儿童心智的成熟。
(3)“以幼儿为中心”可以促进儿童个性发展。每个幼儿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意志和发展要求,尊重并鼓励幼儿支配自己的行为,可以促进幼儿个性发展;同时,幼儿期充满了好奇和探索,这种探索精神如果能被尊重并加以正确引导,对幼儿创新意识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作为幼儿园教师,我们要贯彻新课改的理念,要根据教材的特点和幼儿的实际情况,为幼儿提供主动学习的机会,充分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做到以幼儿为主体。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云云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