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24上半年北京丰台区第一次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beijing.hteacher.net 2024-03-25 15:22 北京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需上传或携带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1.丰台区户籍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核验集体户口簿中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外省市户籍申请人须携带丰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已办理电子居住证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审核人员动态调取、展示电子居住证内容。电子居住证办理方式请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jzz.gaj.beijing.gov.cn)查询。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白底证件照片一张(要求与报名系统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须注明“报名号、申请人姓名、申请学段及学科)。

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并加盖体检中心公章。

5.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

7.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9.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10.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11.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13.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应当进行网上预约,并在现场受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1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发放领取证书相关事项

丰台区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支持邮寄,需要办理证书邮寄的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及申请表是否邮寄以现场确认时扫码登记缴费为准)

六、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补换发

1.认定机构为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的补换发事宜,请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网——证书服务——证书遗失补办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依照上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时间和地点到现场办理(无需预约)。

2.关于签发日期在2001年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证书号码不一致,需要更正的,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后,请携带以下材料按认定现场受理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办理: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0

咨询电话:010-63895180  

点击下载>>>

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机构名单及体检标准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丰台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bjft.gov.cn/ftq/c100013/202403/017b88e87e8b41e6a402738805b87913.shtml

关注公众号

推荐阅读:

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教师资格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教师资格准考证打印

责任编辑:欣欣

>>更多北京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