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eijing.hteacher.net 2024-03-18 11:57 北京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做好北京市东城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北京市东城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东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东城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东城区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4.东城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北京市东城分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东城区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 在东城区辖区内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二、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工作安排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体检 (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3月29日。
2.体检方式:
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机构名单及体检标准》。
3.体检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进行体检的,在本次认定时有效。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4: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3.网报入口: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网报时确认点选择“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报名确认点”。
(三)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本次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特殊情况到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应于3月29日中午12:00至4月9日中午12:00,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点击相应认定事项后方的“网上办理”,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本人所符合的办理情形,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dcyy.bjtcc.org.cn查询。
1.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将在4月8日下午4:00前进行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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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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