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4-02-08 09:19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2月26日9:00至2024年3月1日18:00期间,报考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3月1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为防止报考失误,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需进行人工审核的岗位(例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类同的岗位),建议应聘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岗位,并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设置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解释。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联系方式详见:迪庆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生源或户籍要求有限定的,以户籍认定为准,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生源地为迪庆的2024年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资格复审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024年3月3日24:00;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缴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应聘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1、减免报名费申请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的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应聘人员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2、注意事项
(1)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截止日期:2024年3月3日12:00,超过截止日期未提交减免申请的,不再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2)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完成。
(3)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2024年3月30日10:30。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陆迪庆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diqing.gov.cn/)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一)笔试方式
每类考试两个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连续进行考试,中途不休息。
(二)笔试科目及类别
本次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公告。
(五)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按招聘人数与有效参考人数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岗位中,1:2比例进入人员的最低笔试分数(含加分)作为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如出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人员弃权情况,仍以该分数作为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不再调整)。
(六)笔试加分
1、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根据《迪庆州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符合运动员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经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的证明,将证明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至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3、加分只加一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项加分计。
七、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分数控制线(含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或达不到1:1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需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控制线(含最低分数控制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3)涉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要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
八、面试(或实作)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或实作)的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含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日7天前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放弃面试申请)。
2、面试(或实作)考察以实践技能操作、专业化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3、面试(或实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详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
九、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笔试加分。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对该岗位并列的人员重新组织面试)。
(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对该岗位并列的人员重新组织面试)。
十、体检
(一)体检分别在州、县(市)人社部门监管下统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 号)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三)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本次生产过后或本次妊娠终止提出体检申请。
(四)体检执行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之间如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若出现体检结果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放弃体检人员必须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放弃体检申请)。
十一、考察
(一)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 号),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核实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对应聘教职人员的应聘者进行司法核查,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的,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放弃考察人员必须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放弃考察申请)。
十二、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迪庆教师招聘公告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