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ghai.hteacher.net 2023-09-05 11:26 上海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查看附件):由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并加盖高校人事处公章,在2023年10月10日之前邮寄到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延安西路900号414室孙栋老师),同时电子版在2023年10月10日之前发送到邮箱:SHEHRCL@SHEC.EDU.CN;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审核盖章后,寄回高校人事处;高校人事处将函件发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经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由其将函件返回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未能获得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台湾地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由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前往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办理。截止2023年11月30日未能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4.《身份证》
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调取证照证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
未能成功调取证照证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注:
(1)身份证遗失,未能成功调取信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此项将有效期内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证件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等级”、“分数”等信息。
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未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注: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2)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地址为:延安西路900号一楼,咨询电话:62558388。
(3)普通话证书遗失,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上传电子证照截图或发证机构开具的遗失证明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截图必须清晰显示个人姓名(不得带*号屏蔽);未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开具遗失证明一律不予认可,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聘任的具有博士学位者选择“免测”,并自行将副教授以上相关材料或博士学位原件拍照上传。
6.学历证书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信息。
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
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注:
(1)学历证书遗失,若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若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拍照上传,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持博士学位证书申请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位和学历两份证书原件拍照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若只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则将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拍照上传,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须提供学历和学位两份证书原件。在博士学位公示期间,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需正式获得博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3)持2000年之前(含2000年)的所有博士学位及所有年份的军队院校博士学位的申请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拍照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另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6)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任职高校人事处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8)“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9)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包含正在办理的人员)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的考试合格证
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必须是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办公室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取的(其他省市组织的考试不予认可),有效期为三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申请人无需上传及递交考试合格证,认定机构会进行信息比对,未通过比对人员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聘任的具有博士学位者免考。
8.副教授、教授材料
(1)申请人档案内副教授、教授申报材料(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
(2)学校聘任文件。
(3)副教授、教授证书。
持副教授、教授申请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上述三项材料原件拍照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9.申请人在校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书
申请人自行将教学任务书原件拍照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1)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
(2)教学任务书必须说明所有教学任务。
(3)时间必须包含2023学年。
(4)凡聘用合同上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必须体现出是教师岗位)”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聘用岗位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一律提供教学任务书;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一律提供教学任务书。
(5)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政类学科,可免交教学任务书,申请其他学科,必须提供教学任务书。
(6)根据申请人身份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①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书,必须由高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②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必须由研究生院开具并加盖公章;
③附属医院教学任务书,必须由临床医学院开具并加盖公章。
(7)教学任务书必须由教务处开具原始证明,不得申请人自行制作或填写。递交材料后审核期间,不得更改或补交教学任务书。
10.劳动合同
申请人自行将相关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中一致。若无法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章)拍照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11.公积金缴纳清单
申请人自行将2023年公积金缴纳清单原件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公积金缴纳清单必须清晰显示单位信息、个人姓名(不得带*号屏蔽),末次缴纳时间要求为2023年8月。
12.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根据数据核验结果后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不同体检结果及获取时间分类说明:
1.体检合格人员。
(1)凡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合格或免测,并在2023年12月20日之前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含复查合格)的人员,请于2023年12月26日登录本网站查询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领证时间预计为2023年1月下旬。
2.体检不合格和复查待定人员。
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或免测,但截止2023年12月20日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后复查结果仍未确定的申请人员,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申请无效。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为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地址:延安西路900号。
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
2023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相关政策问答
1.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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