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2022年黔南州贵定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2-04-13 11:47 贵州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4月13日8: 00至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6月21日8: 00至7月6日18: 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20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7月7日至18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11日至28日。

贵定县现场确认地点:贵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联系人:班老师,联系电话:0854—5228523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贵定县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持有贵定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4)驻贵定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提供在贵定县人民医院、贵定县中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在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时间:上半年第一批次6月17日前,第二批次8月5日前,下半年11月25日前(周末、节假日除外,具体以州局通知为准,请申请人随时电话咨询),领取地点:贵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州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851-83227475

黔南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咨询电话0854-8231657

贵定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电话0854-5228523

附件:

1.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中小学)

2.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贵定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中小学).docx

附件2:贵州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docx

原文标题:贵定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204/t20220413_73431015.html

关注公众号

推荐阅读:

教师资格面试技巧

教师资格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责任编辑:文文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更多贵州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2023年贵州黔南都匀市教育局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2022年黔南都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2年黔南独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2年黔南惠水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2黔南州龙里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2黔南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