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2-04-13 10:51 贵州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于5月27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1月7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详细联系方式见附件)。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具体要求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主。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于6月17日前向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5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5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具体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七)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详见附表:贵州省各认定机构及省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附件:黔南州各认定机构及省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附件 | |||||
黔南州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 |||||
序号 | 市(州)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及详细地址 |
1 | 黔南州 | 黔南州教育局 | 杨光惠 | 0854-8231657 | 黔南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十八楼1804室) |
都匀市教育局 | 黄玉娟 | 0854-4999502 | 都匀市行政服务中心(都匀市斗篷山路黔南汽车商贸城一栋二楼) | ||
福泉市教育局 | 邱 淞 | 0854-2220779 | 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黄绂路与洒金北路交叉口西100米)自然人1区综合受理 | ||
瓮安县教育局 | 张文建 | 0854-2778597 | 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河滨社区平安中路6-3群众工作中心二楼65号教育局窗口) | ||
贵定县教育局 | 班忠丽 | 0854-5228523 | 贵定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教育窗口(贵定县金南街道利民路65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 ||
龙里县教育局 | 严 华 | 0854-5638345 | 龙里县教育局政工科(龙里县北门街教育局政工科1107室) | ||
荔波县教育局 | 陈桂兰 | 0854-3611180 | 荔波县教育局教师流转和培训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西路45号) | ||
独山县教育局 | 班凤文 | 0854-3227565 | 独山县教育局人事科(独山县百泉镇环东北路青少年活动中心内) | ||
平塘县教育局 | 陈定秧 | 0854-7231571 | 平塘县政务服务中心(平塘县金盆街道文昌路平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2科教文卫服务区) | ||
三都县教育局 | 王月丽 | 0854-3923185 | 三都县教育局政工科(三都水族自治县凤羽街道万户水寨B区) | ||
长顺县教育局 | 肖彩虹 | 0854-6826390 | 长顺县教育局政工科(长顺县长寨街道建设路长顺县教育局4楼政工科) | ||
罗甸县教育局 | 陈 彪 | 0854-7619639 | 罗甸县教育局人事股(罗甸县河滨南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 ||
惠水县教育局 | 戴年军、罗克林 | 0854-6283325 | 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惠水县纸酒大道 ) | ||
2 | 贵州省 |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 王雪 | 0851-83227475 | 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理科综合楼4311办公室 |
独山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原文标题:独山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ushan.gov.cn/xwdt/tzgg/202204/t20220412_73326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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