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2-04-12 13:33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及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qzrsj.diqing.gov.cn/index.html)人社动态、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本次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为准。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另行通知,相关要求详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及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qzrsj.diqing.gov.cn/index.html)。
(三)面试(或实作)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为最低控制分数线(即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出现首次最低分数人员弃权情况,以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5、面试(或实作)考察以实践技能操作、专业化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6、面试(或实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7、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四)笔试加分
1、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根据《迪庆州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符合运动员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经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的证明,将证明于5月27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至迪庆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3、加分只加一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项加分计。
七、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笔试加分。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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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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