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xinjiang.hteacher.net 2020-05-13 18:47 新疆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兵团范围内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在职教师;
(二)兵团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三)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兵团户籍人员;
2.持有效期内兵团居住证人员;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
4.驻兵团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师范专业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教师。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师市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师市教育局受理后,按程序办理。兵团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
第一师阿拉尔市幸福路行政服务大厅教育局 |
0997—6372031 |
第二师铁门关市教育局 |
新疆铁门关市七一路第二师铁门关市教育局305办公室 |
0996-2036501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教育局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东莞北路图市第二中学 |
13095196638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教育局 |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局窗口 |
|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 |
第五师双河市市89团小学 |
0909—2269167 |
第六师五家渠市教育局 |
第六师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服务中心11楼8号办公室 |
0994-5810192 |
第七师胡杨河市教育局 |
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东路8号 |
0992-3223945 |
第八师石河子市教育局 |
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东三北一路口)教育局 |
0993-2068152 |
第九师教育局 |
新疆额敏县第九师教育局三楼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中心 |
0901-3384563 |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
北屯市龙疆东街365号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B526 |
0906-3372027 |
第十一师教育局 |
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57号第十一师教育局 |
18199735196 |
第十二师教育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 |
0991-3728561 |
第十三师教育局 |
哈密大营房十三师红星大厦10楼教育局 |
0902-2565956 |
第十四师昆玉市教育局 |
和田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
0903-2566033 |
兵团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
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北区师范学院楼二楼203室 |
0993-2058807 |
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不含节假日),10:00--14:00,16:00--20:00。
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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