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ghai.hteacher.net 2019-12-02 10:54 上海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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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现场不提供考生信息修改服务,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仔细核对报名状态及照片效果,避免徒劳往返。
第二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采集指纹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前来办理。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10日-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10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前往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提前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打印预约凭证。
现场确认预约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19年12月10日9:00-12月19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2.现场确认地址: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a.学历均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b. 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d.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e.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f.学信网在线验证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g.“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凭户籍证明原件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a.学历均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b. 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d.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e.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f.学信网在线验证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g.“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a.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b.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c.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a. 学生证有副卡的,须同时提供副卡。
b. 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c. 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d. 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e. 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f. 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a. 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b. 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c. 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d. 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e. 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f. 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凭户籍证明原件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须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a.学历均必须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
b.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d.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e.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f.学信网在线验证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g.“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a. 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b. 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c. 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d. 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e. 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f. 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必要时,应受理单位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注: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4.采集考生指纹等信息。
将指纹等信息输入面试测评系统,用作考生面试签到身份确认。
友情提示:
1.为避免长时间排队造成身体不适,请适量准备饮水及食品。
2.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3.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三)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0年1月1日—1月3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日期
责任编辑: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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