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17-06-25 13:31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今年春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以下简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本人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或为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阳山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申请。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第二阶段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四、受理认定
(一)认定方式。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挂靠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当地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权限。即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受理时间为:第一阶段为3月23日至3月31日(工作日);第二阶段为6月23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资料提交
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
(七)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八)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历鉴定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七、其他
(一)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请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及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不提供有关表格,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gdhed.edu.cn)上直接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直接打印。有关表格统一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三)体检医院设在阳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申请人要现场确认成功且在受理期间自行到体检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取。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阳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我局人事股,联系人:黄玉凤。联系电话:0763-7800412。
(六)本通知可在阳山县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找。
阳山县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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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州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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